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 第五十五號公告

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 第五十五號公告: 基於此,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特別公告所有的佛弟子:做任何生意都要符合所在地的法律法規,同時必須遵守佛法的戒律。至於你們所說的什麼“物聯網微信群”,我們不了解,所以不支持參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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